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“代同事值班”的状态,但认为袁伍常“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”,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,并不符合在“工作时间”和“工作岗位”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。家属上诉后,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“代同事值班”的事实证据不足。
死者母亲:没有,目前我们能知道的,就是警方有一个关于此事的公告,然后有一份我女儿的官方死亡证明。今天有法医和我丈夫一起去了火葬场,等法医的鉴定结果出来,大概还需要10天。
《唐仁健:两个"确保" 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》“原本家徒四壁,东拼西凑好不容易还了10多万,可这债务就像无底洞一样见不到底。”夏明国叹口气道,“换谁都跨不过这道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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