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澜湄合作不断深入,我们要与时俱进,在巩固“3+5合作框架”的基础上,拓展数字经济、环保、卫生、海关、青年等领域合作,逐步形成“3+5+X合作框架”。要不断完善机制建设,中方倡议建立六国秘书处(协调机构)联络机制,适时成立国际秘书处,根据需要提升部分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级别。为支持上述领域合作,中方愿于2018年上半年启动本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申报。此外,中方还提议将每年3月23日首次领导人会议召开的那一周确定为“澜湄周”,以提升六国民众的澜湄合作意识。
不仅如此,在快速调查处置的同时,该区还通过当地媒体主动发声,及时通报调查处置进展及结果,正确引导舆论。
《解读长江保护法|将为保护母亲河提供哪些保障》不过周兆成指出,在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,比如取保候审的情况下,检察院审查起诉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,“但也必须遵照迅速、及时的原则,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。”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