鉴于各被告的犯罪情节及退赔情况,衢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,对吴某处以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25万元;其他三名被告被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,均并处罚金。
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的出庭意见是:罪犯李达球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,且没收个人财产、继续追缴赃款判项尚未履行,建议对罪犯李达球的减刑幅度从严掌握。
《解读长江保护法|将为保护母亲河提供哪些保障》第二天,小蓉被带到银行,聚鑫公司的人将25万元现金打入她的账户后,又要求她当场取现,并把取现的经过录制为视频。随后,聚鑫公司的人向小蓉要回了15万元,留给她10万元现金后离开。接着,在场的中介韩驰峰及单鸣良等人,又以中介费、服务费等各种名义从小蓉那里拿走了9万多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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