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性侵害儿童,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。2013年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指出,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,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,猥亵儿童罪,组织卖淫罪,强迫卖淫罪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,引诱幼女卖淫罪,嫖宿幼女罪等。但实践中,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。
其实,这样的观点在我国的舆论场上也出现过。某门户网站就曾经发表过呼吁毒品交易合法化的文章。
《中国维和官兵在联黎部队医疗救援演练中大显身手》问责问责问责……超大功率的信号不断从中央释放出来,相信最边远偏僻的贫困地区的党委政府和干部也能接收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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